打造诉前解纷“化隆模式” —— 化隆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小记
2021-06-22 14:13:0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万朝晖 伏志勇 | 点击量:13610         

法制周报记者 万朝晖 伏志勇

“欢迎全国法治媒体行的记者朋友们来到我们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在由我来给大家介绍我们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些情况。”记者团的记者们一下车,化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晁兰军便和大家亲切地沟通起来。6月22日,“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主流媒体海东大型采访活动采访团走进化隆县法院,共同聆听老院长为大家讲解诉前解纷的化隆新模式。

一个小时完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化隆县法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智慧法院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化隆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集约化”诉讼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多元解纷减诉累

一直以来,化隆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诉前调解中心的成立后顺势而为,发挥有效修复社会关系的积极作用,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

今年1月,一副写有“劳服报酬涉民生法院执法如山 清正廉洁为百姓坚守法律底线”的红色锦旗送到化隆县法院。8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2016年,才某等8人受包工头白某的雇用到为其经营的昂思多镇养殖场干活,双方约定每天工资为110元。工程完工后,白某应付工资1.9万余元,白某一拖就是四年。今年1月,才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白某支付所欠工资。

化隆县法院立案庭受理后,迅速将该案移送速裁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员向白某释法析理,历经多番沟通后,白某当天就支付所有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化隆县法院通过落实将人民陪审员选任为专职调解员制度,将家事、邻里等简单民事纠纷由专职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宅基地、小额债务、轻微的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通过诉前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诉前调解中心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时,将基层民商事纠纷认真“过滤”,即使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基本事实证据、核心矛盾焦点都已经被梳理基本清楚,为审理节省了大量时间,缓解了民事审判庭审判压力,切实为审判工作减轻了负担。

“2020年8月诉前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01件,占新收一审民事案件的 25.36%。诉前调解分流了一大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诉前分流率位居海东市法院第一。以较少的司法资源有效快捷地解决了大量的纠纷,使法官能够对复杂案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化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袁铭德说。

诉源治理化矛盾

“不让孩子上学是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是违法行为。”“他不好好学习,学了白学。” 这是化隆县法院在调查一起未按时送子女入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非诉行政案件时的情景。

2019年3月12日,化隆县法院接到化隆县扎巴镇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马某哈、马某格牙无正当理由未将其子马某按时送入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非诉行政案件。马某哈夫妻不让自己未成年的孩子马某去学校,违反了九年义务教育法。故依法准予强制执行扎巴镇人民政府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做出后,马某哈多次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化隆县法院对马某哈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拘留期间,被申请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马某已经背上书包走就了学堂。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诉源治理工作的本质就是要把工作做在前,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合力形成诉前联动解纷机制,大力开展控辍保学,走进每户辍学学生家中,了解掌握辍学原因后,向监护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让家长明白不送子女入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袁铭德说

通过此类案件的诉源治理,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化隆法院已让 300多名留守儿童重返校园,受教育权得到法律保障,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上学的矛盾尽可能地解决在萌芽。

近年来,化隆县法院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创新发展 “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构建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实现诉源治理的标本兼治,积极打造具有化隆特色的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新模式。化隆法院还将诉源治理融入共清收各乡镇产业扶持资金、养老金核查等工作中。“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完善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引导更多解纷资源向纠纷前端化解汇聚,将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袁铭德告诉记者。

高效服务促和谐

“有什么事情慢慢说,我们帮你解决。”2020年9月10日,衣衫褴褛的贾某走进化隆县法院的大门。一见到法官贾某眼泪就忍不住流了下来,在法官耐心地劝导下,贾某拿出了自己的诉状。

贾某是残疾人靠乞讨为生,辛苦积攒的4000元钱,被马某借走。多次讨要迟迟不还,贾某只能来找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介入后,专职调解员马维春凭借熟人关系多方打听联系到了信息不明确的马某,将其叫到法院,经调解,马某当即偿还4000元借款。

为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化隆县工商联和化隆县司法局的11名调解员定期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与此同时,化隆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在全市首创资深人民陪审员转任专职调解员制度,以成立全市首家诉前调解中心、组建首家诉前调解团队作为改革创新突破口,与化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妇女联合会、司法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启动诉前联动解纷机制,着力打通各类纠纷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渠道,完善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引导更多解纷资源向纠纷前端化解汇聚。

“基层法庭做的都是最基层的工作,法官只有聚焦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透过案件问题看本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能解开他们心里的‘疙瘩’。” 当晁兰军讲到诉前解纷的工作做法时,记者们纷纷竖起大拇指,为化隆县法院将解决矛盾的渠道变得更加多元化、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实现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好做法点赞。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